目前,很多國家都建立了衛生技術評估(以下簡稱HTA)的機制,HTA作為一門學科,在定價、報銷,以及在決定是否淘汰一種技術和藥品時,可以提供有力證據。近日,在中國衛生政策與技術評估研究網絡國際會議“醫保藥品價格談判機制與管理創新”專家研討會上,記者了解到,國家衛計委等各方正在推動HTA列入正在制定中的《基本衛生法》,通過立法授權形式,綜合考慮臨床需求、藥品質量、經濟支付能力、醫學倫理符合度,對創新醫療器械、藥品進行評估,為衛生主管部門提供決策證據。
對此,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副院長常峰表示:“從醫保目錄調整,特別是第二次高價藥談判結果也可以看出,HTA和藥物經濟學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應用,表明我們的談判機制在往好的方向發展?!?br/>
記者獲悉,今年是HTA發展的特殊年份,HTA先后在國家醫保乙類藥物目錄調整、創新藥物價格談判、國家高值醫用耗材談判中得以運用。對此,百時美施貴寶衛生經濟與結果研究負責人唐智柳指出,今年第一次在醫保談判中要求企業提供HTA材料,對產業界帶來十分大的影響,醫保支付將以價值“論英雄”。未來,HTA會成為影響醫療政策決策的一部分,HTA立法進程實現了提速。
HTA提供新藥系統獲益證據
根據WHO的統計,全球每年醫療費用浪費高達20%-30%。相關數據顯示,中國醫療花費占到GDP的6.2%,而美國的醫療花費占GDP的17%,從人均的費用看,美國人均高達1萬元美元,人均預期壽命為79歲,而中國人均僅為432美元,人均預期壽命為76.34歲??梢钥闯?,醫療費用投入并非越多越好,而更應體現高性價比。
IQVIA中國區衛生經濟與真實世界證據總監謝洋認為:“無論從政府政策制定的角度,還是作為衛生服務提供方的醫院、醫生,甚至是患者本身,近年來,已經形成了一種共鳴——即對于新藥品以及新醫療技術的需求,十分強烈。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更多的證據來說服支付方更快地將更有價值的醫療產品納入到醫保目錄當中?!?br/>
記者了解到,過去10年,中國患者在大部分藥物的可支付性方面有了顯著改善,但在高價值創新藥方面,與國際社會仍有相當大的差距。
對此,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副總裁陳文德指出,針對創新藥與技術的談判應以堅持“醫保為主、多方參與”為原則。醫保方面,應該逐步建立HTA、創新藥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等激勵政策解決患者的支付問題??上驳氖牵覀円呀浛吹搅艘恍┖玫淖兓?。
以第二次高價藥醫保談判為例,除了有談判機構本身以外,還引入了藥物經濟學專家組以及醫?;饘<医M,作更加全面的分析與評估;參與的企業則可以選擇是否提交藥物經濟學評估材料以及醫保基金預算影響分析來,加強產品的談判競爭力??梢哉f,無論是支付方還是企業,對HTA的證據部分都是越來越看重的。
據專家介紹,在第二次高價藥談判中,醫保支付方還進行了醫療保險大數據分析、價格的量價分析,結合部分廠商提交的藥物經濟學相關數據以及76個地區的醫保數據,完成了每個藥品進入國家醫保之后藥品銷售增量的測算,實現了從“專家定性評價”到“以證據為基礎的定量評價”的重要改變。從醫保目錄的調整開始,就可以清晰的看到,價格談判從以往基于個體臨床和經濟的價值,越來越多依賴于證據,支付方也越來越愿意從系統獲益的角度去分析藥品的價值。對此,謝洋稱,“這些證據已經開始影響到藥品價值框架的搭建。”
控費和鼓勵創新不可偏廢
會上,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技術評估重點實驗室主任陳英耀指出,“在過去兩年,HTA向前走了一大步,衛生和醫保兩個部門進一步重視HTA對報銷價格和目錄制定的作用?!?br/>
未來,還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包括:HTA結果是不是準確與可靠、判斷標準是不是固定、如何明確評估階段、是不是也讓患者加入評價過程等?!霸谥袊?,對真正的創新藥物還沒有形成一個醫保準入標準,我們亟需向一些有經驗的國家學習,構建基于HTA和藥物經濟學等大數據證據的購買策略。”陳英耀表示。
當然,HTA在中國起步晚,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存在的問題也很多。常峰認為,目前大陸地區對HTA在新藥定價和談判中的應用與臺灣地區有著相似的背景——同樣存在通用名藥品質量參差不齊的地方,HTA進展不快且進入相關衛生政策的水平還比較低的問題。對于大陸地區來說,HTA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還包括怎么讓醫保和相關部門更好地接受和利用這一門科學。
業內人士也指出,對于創新藥支撐機制健全的發達國家,HTA可以幫助其更有效地剔除價格昂貴但療效不確定、患者副作用大的創新技術、藥品和設備。不過,在中國,監管機構還需要在控費和鼓勵創新之間權衡,不可偏廢。
醫保價格談判尋求創新模式
常峰指出,“我們在新藥或者高價藥談判中積極運用HTA和藥物經濟學手段和工具的同時,還需要在醫?;鹩邢薜那闆r下,探索后繼的包含企業、患者和醫?;鹪趦鹊闹袊t保目錄價格談判創新模式。”
中山大學藥學院醫藥經濟研究所宣建偉預測,以下三種模式有望成為現有醫保談判的升級方向:風險分擔協議模式,即醫保管理部門允許適當放寬價格上限,但藥企需要分擔上市后的療效風險;療效保證機制,即藥企事先承諾療效,醫保管理部門按年對實際療效進行評估,“不好用就要退錢”;總量控制模式,即超過事先測算的藥物使用量所產生出來的額外利潤,需要返還給國家醫保基金。
謝洋強調,中國的醫療大數據目前已經進入了快速發展期,國家在頂層設計上多次發文,推進醫療健康大數據的運用?!翱梢灶A測的是,未來有大量的需求和價值都很大的新藥會在中國上市,就可能出現藥物安全性的問題,那么醫保支付方也需要很多高質量的真實世界的大數據作為支持決策的合理性的最佳證據。當然,如何讓更多有技術實力的機構參與到數據的挖掘中,讓更多有強度的、不偏倚的、高質量的真實世界的數據產生來支持醫療決策,也是需要深入探索的問題?!敝x洋表示。(來源:醫藥網)